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和驻金城江区的中直、自治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金城江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城江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16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发〔2024〕7号)精神,持续推动我区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加强整体设计,推动模式创新,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应用场景一体化、数字赋能一体化、增值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一体化”“五个一”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更快捷、办事流程更高效、办事成本更精简、办事体验更无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六新河池”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高质量实施13个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26个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和5个河池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围绕企业准入准营、就业、社保、公积金等领域积极探索推动更多“一件事”可办易办。2025—2026年,持续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办事场景,推动涉及企业和个人更多高频“一件事”从“能办”向“快办、好办、易办”转变。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办事”。围绕暖心政务优化营商大环境目标,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相关审批部门按需派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形成全链条一站式政务服务。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窗口应整合并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须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统一要求提供规范服务。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务服务中心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提升咨询服务、帮办代办、“一件事一次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服务能力。推行“周末不打烊”“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官”等服务举措,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聚焦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持续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社会合作网点等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深化基层“一枚公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做优“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打造我区便捷高效政务服务圈。〔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探索“一件事到家办”服务。鼓励各部门积极整合邮政、银行、网络运营商、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网点服务资源,综合设置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点,探索通过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全时在线”服务。聚焦“互联网+邮寄”,对当场无法获取证照证件和批复结果的情况,在尊重企业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提供“一件事邮递快办”服务,企业群众只需填写收件信息,工作人员将需要送达的材料交付邮政专窗,即可实现政务服务变群众“上门取”为快递“送上门”。〔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推动产业园区“一件事”。在各产业园区建立“企业心保姆服务区”,推行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组建园区帮办代办专员队伍,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公布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办理流程、办事指南等,为入园企业从前期工作到投产运营每个环节提供“贴身保姆式”服务,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要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园区综合服务窗口”,由园区工作人员或者通过购买聘用服务方式为园区企业提供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实现园区事项“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办好”。区政务服务中心与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要建立联通联办机制,为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员工集体性审批事项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园区事项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4.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2+X”一窗通办改革。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结合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特色,科学合理分区、规范服务管理,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以“自然人+法人(含非法人组织)+增值服务(含咨询、投诉、办不成事反映、‘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咨询兑现、帮办代办、中介超市、‘异地通办’、园区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等特色增值服务窗口)”的“2+X”形式设置专区,实现除特殊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综合受理率达到100%。结合河池“一城两区”发展定位,推行“2+2+N”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即:市本级+宜州区,市本级+金城江区;自然人+法人;政策咨询兑现、法律援助、异地通办、办不成事反映、“高效办成一件事”、帮办代办等N个便民服务窗口),实现市、区政务服务更多事项无差别在专窗协同办理,让企业和群众进“一窗”、办“两级事”、享“高效”服务。〔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5.推广线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按照“应上尽上”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纳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库统一规范管理,通过“桂通办”平台统一入口进行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数据实时汇聚、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进一步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住房公积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具有自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部门要于2024年8月前推进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与“桂通办”平台深度对接。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国家、自治区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与“桂通办”平台深度对接,实现“桂通办”平台与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数据实时流转。〔牵头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6.推动“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以“一平台、一类事、一套餐”为基础,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同标准无差别”受理。金城江区统一确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理标准。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加强对基层行业部门的业务指导,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标准有效实施。各部门要依托“桂通办”平台事项库,结合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梳理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晰“一件事”事项名称、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细化“一件事”实施层级、办事指南、申办流程等要素,建立“一件事”套餐统一动态调整基本目录,将“一件事”套餐纳入“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管理。2024年6月底前,在配合自治区完成系统对接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市级完成有关单位自建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全面对接。〔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7.推动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总客服”作用,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持续加强热线知识库常态化管理,提高现场答复率和准确率,有效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优先在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建立健全“接诉即办”响应机制。探索构建通过热线电话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一号快办”流程,试运行“一号快办”服务,逐步梳理确定“一号快办”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非警务警情对接转办事项,提升非警务警情处置质效。设立营商环境专席服务,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以二次办理、提级办理、线索移送为主要内容的三级督办制度。〔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金城江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拓展应用场景一体化服务,聚焦重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8.推行关联事项场景联合办理。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涉及国家、自治区、河池市“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主动与市级行业部门对接,逐项制定本部门本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项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内容。各部门要强化跨部门业务协同,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持续拓展全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事项,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职责,围绕重点事项清单逐项制定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精简、归并“一件事”涉及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完善跨区域办事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数据归集、互通、共享和应用,打造跨层级、跨部门政策、跨业务的集成化应用场景,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事项办理过程的应用,通过数据自动调用、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减免企业群众纸质证照的提交,实现“一口告知、一窗受理、 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次办好”集成式服务模式。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金城江公安分局,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体旅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新闻出版局、残联;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9.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管理,明确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加强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等工作协同,完善差异化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配合自治区建设审管衔接系统,建立审管衔接系统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反馈机制,推动审批信息和监管、信用信息的及时共享,提升审批监管信用工作的整体性、连续性和协调性。〔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0.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重点推动企业开办、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社保、户籍、税务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一件事”异地办理。扩大政务服务全域“跨省通办”改革范围,加强与桂粤、泛珠三角区域、西南地区对接协作。推出“1+3+N”的全域跨省通办新模式(即:全域“跨省通办”专窗;负面清单+高频事项清单+“一件事”异地办清单;N种通办方式)。探索“跨境通办”,建立健全线上审核、视频会商等工作联络机制,运用远程虚拟窗口、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1.推动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全方位、多维度归集我区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各类政策,编制“免申即享”政策办事指南,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配合自治区推动全区一体化预算支付系统与“桂通办”平台双向对接,实现兑现资金在线拨付和监管。依托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利用大数据手段将政策和企业进行智能匹配,推动惠企惠民政策精准推送、全力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实现“免申即享”政策直达快享。〔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分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涉及惠企惠民政策兑现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2.强化证明场景电子化应用。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机制,推动常用证照电子化,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与电子证照关联,原则上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要免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要免提交实体证照。推进线上完税、清税、临时身份证、无犯罪记录、房产信息、社保信息等不少于50个高频电子证明类材料网上申请、审批、开具、领取。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动态化管理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持续加强电子印章“四章合一”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身份核验安全机制,优化身份核验规则,推动身份证、户口簿和驾驶证等高频材料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金城江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围绕“四个”能力支撑,深化数字赋能一体化服务
13.增强平台基础能力支撑。配合自治区优化完善“桂通办”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服务功能,作为全区政务服务统一公共支撑平台。区直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自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与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办件数据库深度对接,实现网上“一地注册、多地互认”,办件信息全量实时推送至“桂通办”平台。〔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4.增强智能化能力支撑。鼓励各部门在办事服务场景中探索综合运用人脸识别、视频及语音识别、证照调用、电子印章(签名)、数据共享、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优化重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实现智能导办、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为申请人提供智能化便捷化申报服务,提升网办支撑水平,促进各终端服务深度融合。探索应用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提升线上智能客服的意图识别和精准回答能力。〔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5.增强数据共享能力支撑。建立完善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配套制度。加快制定我区数据共享责任清单,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量汇聚共享,开展数据资源普查,摸清数据资源底数和数据共享需求、开放需求,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和共享责任清单,完善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支撑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共享应用,实现政务数据“一本账”展示、“一站式”申请、“一平台”调度。配合自治区从源头加强数据治理,探索建立“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工作机制和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实施规范与政务数据目录100%关联。〔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6.增强基础和主题数据库能力支撑。配合自治区建设高质量数据仓体系,推动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信息、社会信用等基础库数据归集。配合自治区建设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主题库和全区综合人口库、综合法人库等全生命周期综合库,按需整合教育、社保、交通、医疗、水电气等重点行业数据,对高频应用的数据实施物理汇聚。推动各类基础库、主题库、综合库全量实时接入广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配合自治区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金城江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医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聚焦政务服务扩面增效,深化增值服务一体化高效供给
17.强化帮办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要组建帮办代办队伍,将“一件事”纳入帮办代办范围,优化线上线下帮办代办服务,明确帮办代办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线上依托“桂通办”平台,通过文字、语音、视频、图片、录音等提供在线交互帮代办服务,探索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人工帮办代办导办”。线下结合增值服务专区、“企业之家”等建设,开设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办、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定制化服务。各产业园区结合园区“一件事”建设,为园区企业和项目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8.深化公共服务供给。在满足公众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下,增加公用事业领域事项种类和数量,覆盖医疗、教育、社保、交通、养老、托育、就业、住房等更多领域,推动水电气网等一批高频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按标准接入“桂通办”平台实现一体化管理。推动公用事业单位从企业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强化流程优化、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重点推进水电气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工程项目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供电企业、供气企业、供水企业、排水企业、网络运营商;配合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9.拓展增值服务。依托“桂通办”平台线上企业专区,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之家”,根据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和特点,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为企业提供综合咨询、政策解答、帮办代办、纾困解难、投诉受理等“一站式”、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延伸服务。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和工信、司法、金融、人社、科技、商务、税务等部门涉企服务资源,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等政策服务,公证、合规指导、涉企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融资担保、产业基金对接、上市培育等金融服务,人才认定、住房安居、资金补助等人才服务,科技企业培育、产学研对接等科创服务,外贸资源对接、报关退税咨询、汇率避险指导等国际贸易服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科技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河池海关等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0.创建河池政务服务品牌。围绕服务优、效率优、模式优、平台优、队伍优,全面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坚持一年一计划、一年一重点,配合河池市挖掘全市政务服务领域的创新亮点,通过“首席代表改革创新工程”等活动,创建具有河池特色的政务服务品牌,实现河池政务服务品牌广泛知晓、广泛认可,创建成为全区、全国知名政务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直政务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五)夯实政务服务基础,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
21.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政务服务标准总体设计,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明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范管理和动态管理,金城江区政务服务部门按照标准认领编制完善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规范、政务服务标准运行机制,结合政务服务中心行为规范、运行规范、管理规范、建设规范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标准等工作,打造金城江区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直政务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2.完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鼓励各部门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政务服务创新做法以法规政策形式予以固化。各部门要及时清理和修订与政务服务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相关业务领域制度保障,破解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等创新服务模式的制度障碍。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强化政务服务人员培训、奖惩激励机制,在政务服务首席代表机制基础上,升级完善政务服务和数据(以下简称首席政数官)、首席政务服务和数据代表(以下简称首席政数代表)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政务服务和公共数据管理工作。各部门的首席政数官由本级政务服务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将原政务服务窗口的政务服务首席代表转型为首席政数代表,并常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聚焦法治引领和政务服务保障,推进依法及时向相关综合档案部门移交线上办事服务中产生的政务服务审批电子档案,不再以传统载体形式归档和移交,保障电子档案高效共享应用、电子档案单套归档等法律效力,进一步规范电子档案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司法局、档案局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3.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建设,健全一体联动、高效便捷、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各窗口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窗口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培训和考核,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派驻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推动窗口从业人员进行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考核,逐步推进窗口从业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区政务服务监管部门要推进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配套出台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奖励激励的相关政策,建立统一考核机制。立足政务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发展,配合河池市选取部分县(区)或部门开展政务服务试点,鼓励和支持政务服务创新,通过协会支撑、政企互联、政校合作等模式,创新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组建一支业务素质过硬、能力水平突出、服务规范优质的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4.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效能体系。配合自治区加快建设全区政务服务统一数字运营平台,强化线上线下行政效能运行分析监测,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无感评估工作,定期公布政务服务运行工作情况,推动政务服务部门提升政务服务运行效能,持续做好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反馈的《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评估报告》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六)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
25.建立健全办事堵点发现解决机制。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政务服务办事堵点,健全完善快速响应、限时整改、监督反馈的管理模式,实现受理、转办、办理、反馈、办结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办事堵点数据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发现办事堵点,提前研判倾向性、典型性、集中性问题,促进流程再优化、效能再提升。〔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6.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验提升机制。邀请企业群众代表、专家学者测试使用政务服务平台及移动端应用,将“四减一优”(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落实到测试环节。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官”等活动,查找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加以解决。常态化开展事项服务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优化调整。〔牵头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7.建立健全高频服务优化推广机制。聚焦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办事需求,依托“桂通办”平台实现高频服务清单动态管理并定期发布。各部门要通过简单、通俗、易懂的文字、图解、视频、录音等方式,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政策文件、申报流程操作等进行解答,并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进行推广,将企业群众经常使用的高频服务打造成为“好用”“易用”的精品服务。〔牵头单位:区直各政务服务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纳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我区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任务,定期评估进展情况;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专项工作推进,定期反馈工作推进进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牵头单位要与配合责任单位建立“一事一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对列入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点事项清单的“一件事”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责任分工。鼓励各部门逐年创新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协作,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列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绩效考评指标。鼓励各部门立足实际、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加强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复制推广。
附件:1.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2.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3.河池市“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附件1
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阶段 |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具体事项 |
责任部门 (★为该“一件事”建议地方牵头部门) |
(一)企业事项 | ||||
准入准营 |
1 |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 |
企业变更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企业印章刻制 |
金城江公安分局 | |||
基本账户变更 |
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 |||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
金城江税务局 | |||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 | |||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城江管理部 | |||
2 |
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区市场监管局 |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
★区交通运输局 | |||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 ||||
3 |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区市场监管局 | |
食品经营许可 | ||||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
市城市管理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4 |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
★市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 |
供电报装 |
区发展改革局、金城江供电局 | |||
燃气报装 |
市城市管理局,河池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
供排水报装 |
市城市管理局,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及区产投公司,排水企业 | |||
通信报装 |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及网络运营商 | |||
5 |
信用修复“一件事” |
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 |
★区发展改革局 | |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
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 |||
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 |
区市场监管局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
区直各有关部门 | |||
6 |
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区发展改革局、 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 | |
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市城市管理局 | |||
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区自然资源局 | |||
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金城江生态环境局 | |||
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
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区疾控局 |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核查(查询) |
区医保局 | |||
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区文广体旅局 | |||
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区应急局 | |||
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城江管理部 | |||
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区科技局 | |||
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区交通运输局 | |||
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金城江税务局 | |||
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
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区水利局 | |||
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 |||
注销退出 |
7 |
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区大数据发展局(政管办) |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
金城江公安分局 | |||
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
区自然资源局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城江税务局 | |||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
区市场监管局 | |||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
区医保局、金城江税务局 | |||
企业房产信息核查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城江管理部 | |||
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
金城江税务局 | |||
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 |
河池海关 | |||
8 |
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
税务注销 |
金城江税务局 | |
企业注销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
河池海关 | |||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银行账户注销 |
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 |||
企业印章注销 |
金城江公安分局 | |||
(二)个人事项 | ||||
出生 |
9 |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首签) |
★区卫生健康局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区疾控局 | |||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
金城江公安分局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区医保局 | |||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 ||||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入学 |
10 |
教育入学“一件事” |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
★区教育局 |
户籍类证明 |
金城江公安分局 | |||
居住证 | ||||
不动产权证书 |
区自然资源局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活 |
11 |
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 |
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医购药 |
区医保局 | |||
交通出行 |
区交通运输局 | |||
文化体验 |
区文广体旅局 | |||
12 |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
★区残联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区民政局、区残联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残疾人就业帮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联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退休 |
13 |
退休“一件事” |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 ||||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 |
区医保局 | |||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 ||||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城江管理部 |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区卫生健康局 | |||
户籍信息确认 |
金城江公安分局 |
附件2
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事项名称 |
必要性 |
责任单位 (★为该“一件事”牵头单位) |
1 |
开办药店“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
情形事项 | |||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新办 |
情形事项 | |||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开办 |
情形事项 |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情形事项 | |||
2 |
开办健身房“一件事”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新办 |
情形事项 |
★区文广体旅局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
情形事项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
情形事项 |
区卫生健康局 | ||
3 |
开办超市/便利店 “一件事”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
情形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
情形事项 |
区药监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 |
情形事项 |
区烟草专卖局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开办 |
情形事项 |
区药监局 |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情形事项 |
区新闻出版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
情形事项 |
区卫生健康局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申请 |
情形事项 |
市城市管理局 | ||
4 |
开办书店“一件事”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基础事项 |
★区新闻出版局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
情形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
情形事项 |
区卫生健康局 | ||
5 |
开办互联网医院 “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新办执业登记 |
基础事项 |
★区卫生健康局 | ||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
情形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6 |
开办宾馆“一件事”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基础事项 |
★金城江公安分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
基础事项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基础事项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
情形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申请 |
情形事项 |
市城市管理局 | ||
7 |
开办游泳场(馆) “一件事”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新办 |
基础事项 |
★区文广体旅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
基础事项 |
区卫生健康局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
情形事项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申请 |
情形事项 |
市城市管理局 | ||
8 |
开办无人 药品超市 “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
情形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开办 |
情形事项 |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情形事项 |
区新闻出版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
情形事项 |
区卫生健康局 | ||
9 |
开办校外体育培训机构 “一件事”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新办 |
情形事项 |
★区文广体旅局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
情形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申请 |
情形事项 |
市城市管理局 | ||
10 |
开办民办 幼儿园 “一件事” |
中等及以下其他教育机构设立审批 |
基础事项 |
★区教育局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
情形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申请 |
情形事项 |
市城市管理局 | ||
11 |
开办饮料 生产企业 “一件事” |
食品生产许可(新办)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基础事项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申请 |
基础事项 |
市城市管理局 | ||
12 |
内资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一件事”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首次申请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
情形事项 |
区工业和商务局 |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资项目) |
情形事项 |
区发展改革局 | ||
13 |
充电桩 建设 “一件事”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资项目) |
基础事项 |
★区发展改革局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外商投资项目) |
基础事项 | |||
高压报装 |
基础事项 |
河池供电局及金城江供电局 | ||
14 |
农村户籍 申请建房 “一件事”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基础事项 |
★区农业农村局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基础事项 |
区自然资源局 | ||
15 |
开办 眼镜店 “一件事”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情形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 |
情形事项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16 |
开办宠物 医院 “一件事” |
动物诊疗许可(新办、变更从业地点、变更诊疗活动范围) |
基础事项 |
★区农业农村局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17 |
开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一件事”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情形事项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情形事项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18 |
开办烟花 爆竹店 “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 |
基础事项 |
★区应急管理局 |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首次申请) |
基础事项 | |||
19 |
农作物 种子经营 “一件事” |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基础事项 |
★区农业农村局 |
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基础事项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20 |
开办 电影院 “一件事”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基础事项 |
★区新闻出版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
基础事项 |
区卫生健康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基础事项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
情形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申请 |
情形事项 |
市城市管理局 | ||
21 |
开办 机动车 维修企业 “一件事”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
基础事项 |
★区交通运输局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
情形事项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申请 |
情形事项 |
市城市管理局 | ||
22 |
开办公章 刻制公司 “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基础事项 |
★金城江公安分局 | ||
23 |
开办建筑业 企业 “一件事”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基础事项 |
区市场监管局 |
首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
基础事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
基础事项 | |||
24 |
非公共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件事” |
租赁非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
基础事项 |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城江管理部 |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
基础事项 |
区自然资源局 | ||
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及核对 |
情形事项 |
区民政局,区人民法院 | ||
25 |
社会团体 变更 “一件事” |
章程修改—社会团体 |
基础事项 |
★区民政局 |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基础事项 | |||
26 |
民办非企业 单位变更 “一件事”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
基础事项 |
★区民政局 |
章程修改—民办非企业单位 |
基础事项 |
附件3
河池市“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事项名称 |
必要性 |
责任单位(★号为“该一件事”牵头单位) |
1 |
开办污水处理厂“一件事”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 |
情形事项 |
★金城江生态环境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情形事项 |
区水利局 | ||
节能审查 |
情形事项 |
区发展改革局 | ||
2 |
民办幼儿园注销“一件事” |
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终止办学 |
基础事项 |
★区教育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基础事项 |
区民政局 | ||
食品经营许可—注销 |
基础事项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事项名称 |
必要性 |
责任单位(★号为“该一件事”牵头单位) |
3 |
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验登合一”“一件事” |
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验(验收) |
基础事项 |
★区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登记 |
基础事项 |
区自然资源局 |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基础事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
基础事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基础事项 |
区发展改革局 | ||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
基础事项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4 |
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与津贴申领 |
生育津贴支付 |
情形事项 |
★区医疗保障局 |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 |
情形事项 |
区医疗保障局 | ||
职工生育待遇审核 |
情形事项 |
区医疗保障局 | ||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事项名称 |
必要性 |
责任单位(★号为“该一件事”牵头单位) |
5 |
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90日以下(含90日) |
情形事项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90日以上(不含90日) |
情形事项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外国人工作类居留 |
情形事项 |
金城江公安分局 | ||
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 |
情形事项 |
金城江公安分局 |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情形事项 |
金城江公安分局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