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宜州区2022年度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驻宜各有关单位:
《宜州区2022年度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二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宜州区2022年度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2018〕52号)精神,为持续推进宜州区2022年度油茶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结合宜州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促进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振兴乡村产业、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为目标,遵循创新发展理念,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强化科技推广应用,优化全产业链条,全面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将油茶产业打造成为宜州区农民持续增收的支柱产业,为助推宜州区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计划油茶新造林面积7500亩(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一)油茶新造林
1.种苗来源及质量要求
种苗来源:通过国家或自治区品种审(认)定且适宜当地种植的岑软系列良种油茶苗品种;来源符合有关规定,档案齐全。
种植密度:造林密度控制在53—100株/亩。
质量要求:无纺布容器杯,规格为直径≥12厘米,高≥16厘米。苗高≥50厘米、地径(嫁接口以上)≥0.5厘米,分枝3个以上,苗木生长健壮、无检疫对象。
2.苗木采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油茶产业“双千”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林发〔2019〕7号)和《河池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河池市油茶苗木询价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林〔2018〕82号)要求,原则上由区林业局采取招标采购方式统一采购,各乡镇按程序调运苗木。
对自购油茶苗木种植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持有自治区核发的油茶良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育苗单位采购,并开具有“两证一签”即《广西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县外运入时须由运入县开具)和《广西良种苗木标签》,以此作为开展检查验收和兑现财政奖补政策的直接依据。同时,种植苗木的规格必须符合方案要求的苗木品种及质量才能纳入补助对象。
3.造林地类
新种植油茶户最低种植面积不少于1亩(含),造林地类必须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明确的耕地范围之外的土地种植:
(1)商品林地:已规划的用材林地、经济林地等(严禁在林木或果树、茶辣等影响油茶生长的作物下套种油茶);
(2)公益林地:经林业部门核定后,可在林地保护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公益林区更新采伐后的采伐迹地上、火烧迹地上及公益林区内荒山荒地、疏林地上种植;
(3)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可对核桃低产林进行改造,套种油茶;
(4)其它可种植油茶土地。
(二)创建油茶“双高”示范基地
认定对象:油茶新造林户(含企业、公司、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联合体等经营主体)。
认定标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油茶“双千”计划新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办法(修订)的通知》(桂林规〔2020〕1号)规定的标准。
认定条件:相对连片20亩以上。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油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2022年度发展油茶产业的指导,大力推进油茶新造林和管护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大对油茶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形成油茶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把宜州区油茶产业做大做强。各乡镇要落实专人抓好油茶产业发展,明确职责任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逐村、逐户宣传到位,强力推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扶持。对于当年油茶新造林,落实以下政策扶持:一是特色产业以奖代补政策。对符合特色产业油茶奖补条件的监测户、2016—2020年脱贫户,其种植规模和地块范围经验收合格后,给予兑现宜州区特色产业奖补资金。具体奖补标准按照《河池市宜州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宜乡振指办发〔2022〕13号)执行。二是自治区“双千”计划补助政策。对符合自治区油茶“双千”计划造林项目检查验收标准的种植户(不限农户性质),可享受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每亩补助资金1000元(含苗木款在内),分二次兑现;监测户、2016—2020年脱贫户已享受宜州区特色产业油茶奖补政策的地块范围不再纳入自治区油茶“双千”计划补助范围,超出地块部分可以申请自治区油茶“双千”计划补助。三是示范基地奖补政策。对当年新创建并获得认定的油茶示范基地,其种植户当年新造林在相对连片20亩(含)—100亩的,每亩给予奖补资金200元;在相对连片100亩(含)—200亩的,每亩给予奖补资金500元;在相对连片200亩(含)以上的,每亩给予奖补资金1000元。奖补资金从区林业局整合的历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结余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支出。四是其他补助。通过区林业局统一采购调运苗木的,因达不到上述奖补政策条件的新造林户,或种植户种植、运输等客观原因而产生的苗木损耗,苗木耗损费从区林业局整合的历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结余资金、自治区返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支出。
(三)强化监督考评。将油茶产业发展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单位、个人政绩、业绩考核挂钩。区油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和核验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好、成效明显的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四)及时填报进度。按照每月28日前填报一次进度的要求,各乡镇从2022年5月起按时填写宜州区2022年油茶“双千”计划实施情况月报表(附件2)报送至区林业局。区油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实际,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核实,确保顺利完成2022年度宜州区油茶产业发展任务。
未尽事宜,请与区林业局联系,联系人:韦欢欢;联系电话:3225691。
附件:1.宜州区2022年油茶产业计划任务表
2.宜州区2022年油茶“双千”计划实施情况月报表
附件1
宜州区2022年油茶产业计划任务表
序号 | 乡镇 | 新种面积(亩) | 备注 |
合计 | 7500 | ||
1 | 庆远镇 | 500 | |
2 | 德胜镇 | 600 | |
3 | 怀远镇 | 450 | |
4 | 北山镇 | 350 | |
5 | 石别镇 | 400 | |
6 | 洛西镇 | 350 | |
7 | 三岔镇 | 450 | |
8 | 刘三姐镇 | 450 | |
9 | 祥贝乡 | 450 | |
10 | 洛东镇 | 350 | |
11 | 屏南乡 | 650 | |
12 | 安马乡 | 500 | |
13 | 福龙瑶族乡 | 600 | |
14 | 北牙瑶族乡 | 500 | |
15 | 同德乡 | 350 | |
16 | 龙头乡 | 550 |
附件2 宜州区2022年油茶“双千”计划实施情况月报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 单位:万元、万亩、吨、个、人,% | ||||||||||||||||||||||||||||||||
单位 | 补助资金 安排情况 | 补助资金 兑现情况 | 新造、低改情况 | 开展 | “双高”创建 | 油茶专业合作社成立情况 | 巩固脱贫 | 开展油茶培训人次 | 培养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数量 | 新增 | 50吨以上产能加工企业数量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 | 自治区 | 市 | 县 | 合计 | 中央 | 自治区 | 市 | 县 | 新造 | 低改 | “双高” | “双高” | 现有 | 计划 | 完成 | 累计 | 年度新增巩固脱贫人口数量 | 现有 | 年度新增企业数量 | ||||||||||||||
计划面积 | 完成面积 | 完成率 | 计划面积 | 完成面积 | 完成率 | 计划个数 | 完成个数 | 基地面积 | 计划个数 | 完成个数 | 基地面积 |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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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发〔2022〕23号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区2022年度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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