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出台背景
为加快河池市纺织服装产业及茧丝绸名优品牌的孵化和培育,借助国家统筹推进“东绸西移”工程的契机,形成茧丝绸全链加工,打造宜州“中国丝绸新都”轻纺城产业集群,出台轻纺城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尤为必要。
政策起草过程
政策适用范围
入驻河池市轻纺城的纺织服装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企业),主营业务为纺织服装类的生产型企业、批发销售为主的品牌运营公司(含电商),年申报纳税的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纳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出口额200万美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或者主营业务为纺织服装类的关联、配套企业,包括为服装生产配套服务为主的面辅料贸易、印绣花加工、洗水、包装、设计、策划等业态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政策主要内容
厂房政策
设备补贴
税收优惠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2〕30号),对在试验区范围内新设立的企业,自其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5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等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按规定可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金融政策
1.对新增担保项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费率)不高于1%,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2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费率)不高于1.5%。
2.支持纺织服装企业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
(1)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两年内完成募集资金8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工作补助经费200万元人民币;40-79%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40%(不含)以下的给予50万元人民币;
(2)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工作补助经费50万元人民币。
(3)对在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正式挂牌,依法设立且续存满2年的股份制企业,给予一次性工作补助经费10万元人民币。
3.对资金周转困难的出口退税企业,符合《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出口退税资金池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20〕32号)支持的,企业单笔贷款金额一般控制在预申请出口退税金额的90%以内,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3个月。
用工补贴政策
配套建设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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